风险预警︳欧盟对自中国等国进口的丁二醇征收反倾销税

2026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中国、沙特和美国的1,4-丁二醇(BDO)正式征收最终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税号为29053926和29053928。中国适用税率为105.6%至113.7%,新疆美克化工税率为105.6%、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113.7%、抽样合作企业为107.5%,不合作企业为113.7%;沙特为52.4%,美国为135.7%至142.5%。

BDO作为重要中间化学品,广泛用于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氨酯(PU)和四氢呋喃(THF)等下游产品,终端覆盖汽车、纺织、电子、电池、制药及化妆品等众多行业。中国、沙特和美国是欧盟BDO最主要的进口来源,合计约占欧盟进口总量的九成。2025年欧盟自三国分别进口0.51亿美元、0.4亿美元和0.31亿美元涉案产品。其中,自中国进口同比增长15.3%,占欧盟自全球进口的29.5%,近两年金额和份额持续扩大。

本次欧盟高额反倾销不会重创国内 BDO 整体行业,但倒逼行业告别低价出口内卷模式,企业可以短期内依靠市场多元化消化过剩产能,长期来看还是需要高端化转型提升盈利。依靠绿色低碳技术、海外产能布局对冲地缘贸易壁垒,推动中国 BDO 从全球低价原料出口商转向高端、全球化精细化工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