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两篇《建筑企业出海实务》中,我们先后讨论了建筑企业出海的基本路径,以及境外投资(ODI)备案问题。
但企业真正准备落地海外项目时,很快还会遇到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
我们在国内已经有建筑资质,到了国外还能不能直接承接工程、组织施工?
有的企业认为:“我们在国内是一级资质,做过很多大型项目,去东南亚做工程应该没有问题。”
也有企业认为:“只要当地业主愿意把项目给我们,我们就可以签合同、派人过去施工。”
实际上,这两种理解都不够准确。
中国建筑企业在国内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不当然等于取得境外建筑市场的准入资格。
企业能不能在一个国家合法承接工程,除了看企业自身的施工能力和项目经验,更重要的是看项目所在国对外国建筑企业设置了什么样的市场准入制度。
而不同国家之间,这套制度可能完全不同。
一、国内有建筑资质,为什么到了国外还不一定能施工?
建筑资质本质上属于一国建筑市场监管制度的一部分。
中国企业依据中国法律取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资质,首先解决的是企业在中国境内建筑市场中的准入问题。
但是企业进入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以后,项目所在地适用的是当地法律。
当地监管部门通常更关注:企业是否符合本国对外国承包商的准入条件;是否需要办理外国承包商许可或其他经营许可;是否需要在当地设立公司、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是否必须与当地建筑企业合作;项目负责人、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是否需要取得当地认可的执业资格;项目本身是否已经取得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相关许可;外国员工是否取得合法的工作许可和签证。
因此,“企业有能力施工”和“企业有资格在当地施工”,其实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国内建筑资质、工程业绩和技术能力非常重要,但它们更多是企业申请当地许可、参与投标或者证明履约能力的基础,并不能简单替代项目所在国的市场准入要求。
二、能签合同,也不等于能直接施工
这是建筑企业出海过程中一个非常容易忽视的问题。
例如,一家中国建筑企业获得境外业主邀请,双方经过商务谈判以后,准备签署工程施工合同。企业可能认为:既然业主愿意把工程交给我,合同也签了,接下来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就可以了。
但在很多国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合同关系和行政准入,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业主愿意与你签合同,解决的是双方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企业能否真正进入施工现场开展建设活动,则还需要看当地建筑、投资、劳工、税务、移民等监管要求。
第一,谁有权签合同?
是中国境内公司直接签约,还是境外子公司签约,或者与当地企业组成联合体签约?
第二,谁有资格施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项目所在地要求的承包商资格、经营许可或者建筑市场准入条件?
第三,谁实际组织施工?
人员、设备、分包商和项目管理团队以什么主体进入当地?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工作许可或者专业资格?
这三个主体有时候可以是同一个,但有时候并不完全一致。
如果前期没有设计清楚,就可能出现:合同已经签了,但企业却发现自己暂时没有条件合法进场施工。
三、不同国家,对外国建筑企业的准入方式差异很大
建筑企业出海尤其需要注意:不存在一套可以通用于所有国家的“海外建筑资质”。
以中国企业比较关注的几个东盟国家为例,就可以看到明显差异。
1. 越南:外国承包商需要关注建筑活动许可
越南对于外国承包商参与当地建设活动设有专门的监管制度。
截至目前,越南建设主管部门仍设有向外国承包商颁发、调整建筑活动许可证的行政程序。也就是说,中国建筑企业获得越南工程项目,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凭中国建筑资质即可直接进场施工。
企业还需要结合项目性质、承包方式以及越南现行建筑法律制度,判断外国承包商许可、项目建设手续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越南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建筑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建筑活动管理制度仍在持续调整。因此,企业准备进入越南工程市场时,不能只看过去项目的办理经验,而应按照项目启动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重新核查。
2. 泰国:不仅是建筑资质问题,还涉及外商经营准入
泰国的情况又有所不同。
根据泰国现行《外国人经营法》(Foreign Business Act),建筑业原则上属于外国人经营受到限制的业务类型之一,并列入该法第三类业务(List 3),法律规定的特定例外情形除外。
因此,中国企业进入泰国建筑市场时,不能只问“我的建筑资质能不能用”,还要进一步判断:企业拟采用什么投资和经营结构;是否属于外国人经营法意义上的“外国人”;拟开展的具体建筑业务是否受到限制;是否需要取得外国人经营许可证(Foreign Business License)或者符合其他法定准入路径;如果在泰国设立公司,其股权结构和实际经营安排是否合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为了规避外资准入要求,简单安排当地人员或者合作方名义持股,而忽视实际控制、资金来源和真实经营关系。形式上有一家“泰国公司”,并不当然意味着整个经营结构合法。
3. 印度尼西亚:外国建筑企业有专门的准入体系
印度尼西亚对建筑服务企业同样实行专门管理。
外国建筑服务企业进入印尼市场,需要结合当地投资和建筑服务监管制度确定进入方式。印尼现行线上许可系统中,专门设有外国建筑服务企业(BUJKA)相关的代表机构许可及管理程序。
同时,建筑服务企业还需要关注企业资格、业务分类、项目合作方式以及当地建筑服务认证等要求。
因此,对于准备进入印尼市场的中国建筑企业而言,通常不能简单采取“中国公司签完合同——中国团队直接过去施工”这样的思路,而应当先确定:以什么主体进入、取得什么许可、通过什么方式与当地建筑服务体系衔接。
建筑企业出海不能把“中国资质能不能用”作为唯一问题,而应把它转化为“项目所在国允许我以什么身份进入建筑市场”。
四、中国建筑资质是不是就没有用了?
当然不是。
中国建筑企业取得的建筑资质、工程业绩和专业能力,在海外市场仍然具有重要价值。例如:参与项目投标时证明企业技术能力;向境外业主展示企业承建能力;申请当地相关许可或者资格时提供企业背景材料;证明企业过往工程业绩;证明企业技术人员、设备和项目管理能力;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或者国际工程项目资格审查。
特别是大型央企、国企以及具有丰富国际工程经验的建筑企业,其国内资质、工程业绩、品牌和融资能力,往往是获得海外项目的重要竞争优势。
中国建筑资质可以证明企业“会不会干”,当地准入制度决定企业“能不能在这里干”。
这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五、建筑企业进入一个新国家,至少要核查这六个问题
如果一家建筑企业准备第一次进入某个海外市场,我们建议不要一开始就急着注册公司或者签工程合同,而是先做一份基本的建筑市场准入核查。至少应当核查以下六个问题。
第一,外国企业能不能直接承接工程?
有些国家允许外国承包商直接参与特定项目,但需要取得相应许可;有些国家要求设立当地经营主体;有些国家对外资建筑企业设置专门准入条件;还有一些项目可能要求外国企业与当地企业合作。这是整个项目路径设计的第一步。
第二,需要什么建筑许可或者承包商资格?
企业需要进一步核查:是否需要外国承包商许可证;是否需要建筑企业登记或者认证;是否存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业务分类;是否根据项目规模、类型或者技术等级设置不同条件。不能简单用中国的建筑资质体系去理解其他国家的建筑市场。
第三,是否需要当地合作方?
当地合作方可能承担联合体成员、当地总承包商、分包商、合资公司股东、项目资源合作方、技术或者劳务合作方等不同角色。不同角色对应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确实需要当地合作方,应当提前进行公司登记、股权结构、资质许可、历史项目、诉讼纠纷、债务以及实际控制人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第四,工程师和项目人员能不能直接过去工作?
公司取得项目资格,并不意味着中国员工就可以直接进入当地长期工作。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还可能分别涉及工作许可、工作签证、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当地工程师注册、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培训等问题。因此,“公司准入”和“人员准入”需要分别审查。
第五,项目本身有没有合法开工条件?
企业还需要核查项目土地权属、业主项目开发权、建设许可,以及规划、环保、消防等手续;同时还应关注项目资金来源以及业主支付能力。海外工程最大的风险,有时候并不是施工能力,而是企业投入大量人员、设备和前期资金以后才发现,这个项目本身就不具备合法落地条件。
第六,工程款最后怎么收回来?
项目能不能干是一回事,工程款能不能安全收回来又是另一回事。企业在进入一个国家之前,就应同步研究:谁向中国企业付款;以什么币种付款;工程款进入哪个账户;当地是否存在外汇管理要求;当地税款如何缴纳;是否形成常设机构或者其他税务义务;利润或者工程款如何合法汇回中国。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提前设计,即使工程顺利完成,也可能出现“项目赚钱了,钱却回不来”的问题。
六、最危险的做法:项目拿到了,再研究当地法律
很多建筑企业出海,是典型的“项目驱动型出海”。
往往是:先有人介绍项目;再去现场考察;然后谈价格;接着签框架协议;甚至已经安排人员和设备;最后才找律师问:“这个国家我们到底能不能直接施工?”
这时候,项目结构可能已经基本确定。如果发现原来的合同主体、施工主体或者合作方式不符合当地法律,就需要重新调整。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影响投标资格、合同履行和项目开工。
因此,建筑企业进入一个新的国家市场时,比较稳妥的顺序应该是:
发现项目机会 → 项目初步调查 → 国别建筑市场准入核查 → 确定进入路径 → 设计主体和合作结构 → 办理境内外相关手续 → 签署正式合同 → 组织项目落地
而不是:
先签合同、先投入,再补手续。
七、跨境小鸟建议:第一次进入一个国家,先做一张“准入地图”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每进入一个新的国家,都可以先做一份简化版的“建筑市场准入地图”。
这张地图至少回答:中国企业能否直接承包工程?是否需要设立当地公司?是否需要外国承包商许可?中国建筑资质和工程业绩能发挥什么作用?是否需要当地建筑企业合作?项目经理和工程师需要什么资格?中国员工如何取得合法工作身份?项目需要哪些建设审批?工程款如何支付和汇回?发生工程纠纷以后在哪里解决?
把这些问题先搞清楚,再决定是国内公司直接承接,还是设立境外子公司长期经营,或者寻找当地建筑企业合作。
这样,企业面对一个海外项目时,就不再只是问“这个项目能不能接”,而是能够进一步判断:这个项目通过什么路径才能真正落地。
结语
建筑企业出海,国内资质只是起点,不是通行证。
真正决定一家中国建筑企业能否在海外合法开展工程业务的,是项目所在国的建筑市场准入规则,以及企业选择的进入方式。
越南、泰国、印尼的制度差异已经说明,同样是一家中国建筑企业,同样是承接海外工程,在不同国家可能需要完全不同的落地路径。
因此,企业第一次进入一个新的海外市场时,最好不要直接复制国内经验,也不要简单照搬其他国家项目的做法。
先研究当地准入,再决定项目路径;先把规则搞清楚,再投入人员和资金。
这往往比项目出现问题以后再补手续,成本低得多。
下一篇《建筑企业出海实务(四)》,我们继续讨论:
中国建筑企业直接承接海外工程,需要办理哪些境内手续?对外承包工程“备案”和“立项”到底有什么区别?
声明:本文仅为建筑企业出海的一般性实务分析,不构成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意见。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市场准入、外资监管、承包商许可、人员执业资格、税务及用工制度存在差异,且相关规则可能持续调整。企业实施具体项目之前,应结合项目所在国最新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文章作者:郑中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