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6日委内瑞拉通过矿业改革法案,将向私人和外国资本开放该国境内的矿产资源。新的矿业法废止了 1999 年旧矿业法和2015 年黄金国家专营法案,允许国内外企业、国有与私营资本共同开采黄金及“战略性矿产”,采矿特权最长30年。
国家概况:委内瑞拉位于南美洲北部,国土面积广阔,自然禀赋优越,拥有非常丰富的石油、天然气、铝土、镍、铁、煤、黄金等资源,其中石油储量逾 3000 亿桶,居世界首位,天然气储量居全球前列,还具备广袤的可耕地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据天然气出口国论坛数据,委内瑞拉天然气探明储量5.54万亿立方米,居全球第八位。有关数据显示,委铝土矿资源量约34.8亿吨,其中探明储量13.3亿吨;铁矿石资源量146.8亿吨,其中探明矿量36.3亿吨;金矿储量792吨;钛储量3900万吨;金刚石资源量4100万克拉;磷块岩资源量为2.5亿吨;煤炭探明储量8.1亿吨;镍矿49万吨。(注:委官方已多年未公布矿产统计数据,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商品结构:委内瑞拉主要出口商品是原油、钢铁及其制品、石化产品、鱼类及甲壳类等水产品、铝锭、铁矿砂、肥料、金属制品等;主要进口商品是矿物燃料、机电设备化工和五金产品、汽车配件、塑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农产品以及轻工产品、药品等。
矿业新法案系统性的解决了过往中资投资最大障碍,为中国矿业企业出海布局带来明确政策红利。
一、准入全面放开,中资可合法布局高价值战略矿产
旧法长期将黄金、稀土、锂、铝土矿、铜、镍等列为国家专属矿产,外资无法独立参与勘探开采;新法明确外国企业可单独拿矿权,也可组建合资公司(中方可控股、也可参股)开展全链条矿业活动。
黄金销售管制放宽:委央行仅享有优先收购权,逾期中资可自主对外出口外销,打通矿产品全球变现渠道。
二、矿权周期大幅拉长,匹配重资产长周期投资属性
采矿特许权最长30 年,期满可两次续期、每次 10 年,合计最长 50 年经营周期;远长于旧法期限,契合矿山勘探、基建、投产、回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投资节奏。
三、增设国际仲裁机制,大幅降低国有化与法律风险
历史上委内瑞拉多次出现矿业资产征收、本土法院偏袒政府、外资维权极难问题,是中资最大顾虑;新法引入商事调解 + 国际争端仲裁条款,投资纠纷可绕开当地司法体系提交第三方仲裁,为中方巨额投资提供资产兜底保障。
四、税制清晰规范化,成本透明便于中资财务测算
统一税制框架:权利金最高 13%、矿业经营税最高 6%,收费规则法定透明,告别过去税费名目杂乱、随意加征乱象。进口采矿设备、配套物资可享受关税减免,降低前期设备投入成本;环保投入可做税费抵扣,适配中资 ESG 合规运营模式。权利金支持现金或矿产品实物缴纳,方便中资以产出矿石抵付,缓解外汇汇兑压力。
五、合资模式灵活,适配中委传统合作基础
新法允许三类合作模式:中方全资控股、中方控股合资、委方控股合资,不再强制要求国家必须绝对控股。 契合中委多年能源矿产合作传统,便于中方依托既有双边合作渠道、债务置换模式,以矿产资源抵债、项目共建形式落地新项目,盘活存量对委债权,实现资源换投资双赢。
在全球关键矿产竞争格局下,新法窗口期依托中委长期合作基础,便于中方以项目合作、债权置换方式布局优质矿产,助力我国海外关键矿产供应链布局,保障国内冶金、新能源原料稳定供给。
信息来源:环球时报、驻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